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《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实施办法》的通知
	教社科厅[2012]2号
	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,有关部门(单位)教育司(局),部属各高等学校:
	  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< 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>的通知》(中办发〔2011〕31号)精神,做好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的实施工作,我部制定了《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实施办法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参照执行。
	附件: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实施办法
	 
	教育部办公厅2012年12月26日
	 
	 附件: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实施办法